实验教学中心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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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5-15

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管理制度

 

一、单价低于800元的仪器设备、耐用品等为低值设备和耐用品。

二、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由各实验室专人建立分账,做到进出手续清楚,定期核对,保持账物相符。

三、添置新低值设备和耐用品需预先提交购置计划,经室主任、中心副主任审批通过后方可添置。

四、废旧低值设备和耐用品需提交报废申请,经中心副主任审查后报废。

五、中心副主任与低值设备负责人要加强低值设备和耐用品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账、物及使用情况,并能做到相互调剂。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