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定稿-研究生助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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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5-15

研究生参与本科生实验教学的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师资队伍建设,管理上引进竞争机制,鼓励研究生参与本科生实验教学实践,特制定本办法。

 

1  岗位的设置

(1)  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各实验室教学工作量设岗。

(2)  每个岗可由多名研究生承担。

 

2  岗位的职责

(1)  熟悉实验的目的、原理、步骤和结果。

(2)  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备课,参加实验课全过程的教学指导,回答学生提问。

(3)  主动与主讲教师联系,反映学生实验中的问题,促进教学改革。

(4)  及时认真地按要求批改实验报告,并向主讲教师反馈实验报告情况。

 

3  岗位的聘任

(1)  由研究生本人经导师同意后提出书面申请。

(2)  由实验教学中心进行审核、录用。

(3)  由实验教学中心公布录用名单。

 

4  工作考核及劳酬发放

(1)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对研究生助教工作进行检查。

(2)  实验教学结束后,根据研究生参与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评定甲、乙、丙三等。

(3)  学期末按每人实际工作量(人时数)和综合评定等级发放劳酬。

 

5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实验教学中心。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5.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