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法
(一)生命科学研究方法与科学道德问题 0~15分
依出勤考核。
(二)科研素质 0~10分
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验室出勤(不低于72小时)、清洁卫生、实验室规章的执行等情况综合评定
(三)课题实施情况 0~20分
指导教师依据研究工作表现综合评定。
(四)课题完成情况 0~25分
指导教师依据课题完成结果综合评定。
(五)论文 0~25分
由“本科生科学研究训练指导小组”评定。按排名依次递减(级差2分),答辩及公开报告者酌情加1~3分。
(六)课题完成后实验室善后工作 0~5分
由指导教师依据课题完成后是否依据实验室规定按要求完成移交工作评定。
本科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要由所在实验室提供完成善后工作的证明。